日前,省政府發布《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21〕169號),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我市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和17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元和17元。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任城區、兗州區、曲阜市、鄒城市、微山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元。泗水縣、魚臺縣、金鄉縣、嘉祥縣、汶上縣、梁山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元。結合我市實際,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開發區最低工資標準參照任城區標準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通過補貼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