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濟寧高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部,太白湖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切實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強化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建設,根據《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和濟寧市人社局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濟寧市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信用評估工作標準>的通知》(濟人社字〔2021〕80號)文件精神,市人社局決定開展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信用評估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估對象
各縣(市、區)所轄區域內,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或依法備案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含依法設立并書面報告的分支機構)。
二、評估范圍
評估范圍為2022—2023年度機構信用狀況。集中評估結束后出現重大失信行為的,機構信用等級可動態調整。
三、組織實施
按照屬地管理和應評盡評的原則,實行“誰監管、誰評價、誰定級”,各縣(市、區)、市功能區按照《濟寧市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信用評估工作標準》(濟人社字〔2021〕80號)規定程序及標準要求開展評估賦分、公布備案等工作。
四、有關要求
各縣(市、區)、市功能區要高度重視信用評估工作,8月底前啟動,11月底前確定評估結果并向社會公布,信用等級確定后15日內,將評估工作有關材料(工作通知、結果文件、公布鏈接和截圖等)報市人社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同時,強化結果運用,嚴格落實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促進行業規范發展。
郵 箱:renliziyuanshichang@ji.shandong.cn
聯系人:徐文鋒 2348672
附件:關于印發《濟寧市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信用評估工作標準》的通知(濟人社字〔2021〕80號)
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