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成員單位,各企業: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強勞動關系協商協調隊伍建設,提升基層勞動關系協商協調能力,按照《濟寧市勞動關系“和諧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度“濟寧市金牌勞動關系協調員”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數量
在全市從事協調勞動關系工作的人員中,評選50名金牌勞動關系協調員。從事協調勞動關系工作的人員,主要包括:全市用人單位中從事招聘管理、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管理、工資(薪酬)管理、績效考核、工時管理、員工培訓、勞動爭議調解等勞動關系協調工作的人員;全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組織、工業園區(鄉鎮、街道)、基層勞動關系公共服務平臺、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律師事務所中從事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集體協商指導、勞動爭議調處、勞動關系風險隱患排查化解等勞動關系協調工作的人員。
二、評選條件
(一)政治素質高。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黨中央、省和市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安排部署,積極推動新時代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
(二)業務能力強。熟練掌握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具有較強的理論和業務水平。在國家和省、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單位組織的業務比武、技能競賽等活動中獲獎的,以及取得勞動關系協調員證書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三)工作成績突出。從事勞動關系協調工作3年以上,成績突出,能夠及時預防、發現并調處勞動關系矛盾。勞動關系協調員所在企業,應當全面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勞動關系協調員所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組織等單位,要在健全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指導企業依法用工、防范化解勞動關系風險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四)社會影響力高。在本行業、本單位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帶動本單位、本地區的企業和職工廣泛開展和諧創建活動,職工群眾滿意度較高。
三、評選步驟
(一)自主申報(8月14日前)。各級各有關單位組織勞動關系協調員對照評價標準開展自評,符合條件的填寫《濟寧市金牌勞動關系協調員申報表》,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報單位所在地縣(市、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辦公室。
(二)初審推薦(8月21日前)。各縣(市、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通過勞動法律法規測試、查看工作資料、召開座談會議、組織民主評議等形式,了解申報對象從事勞動關系協調工作的業績以及單位職工對申報對象的滿意度,征求紀檢監察、公安等部門意見,按照推薦名額向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辦公室報送推薦人選。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成員單位和市直有關部門參照上述程序按名額推薦人選。
(三)復審評估(8月25日前)。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組成工作組,采取查看資料、實地走訪等多種形式,對推薦的申報對象進行綜合評估,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擇優確定評選對象。
(四)公示發布(8月29日前)。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對市級“金牌勞動關系協調員”評選對象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評定為“濟寧市金牌勞動關系協調員”,并擇優推薦參加省級勞動關系協調員評選。
四、工作要求
各縣(市、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要高度重視“金牌勞動關系協調員”評選工作,廣泛動員企業職工參與,周密做好資格審查、滿意度測評等環節組織實施工作,確保評選公平公正。各單位要動員本單位從事勞動關系協調工作的人員,積極申報“金牌勞動關系協調員”,對照評選標準加強業務學習,提升工作能力素質,全面提升勞動關系協商協調能力。
附件:1.濟寧市金牌勞動關系協調員推薦名額分配表
濟寧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辦公室
(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代章)
2023年8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